【入園須知】-幼兒常見病症可恢復上課時間 (修訂腸病毒停課規定)
★發燒(耳溫≧38oC)請迅速就醫,待 無藥物退燒後24小時 才能上學!
孩子如有以下病徵請立即就醫並依規定在家休息,落實生病不上學、不前往公共場所。
以下停課規定依據新竹市政府112年12月20日府教體字第1120167329號函辦理
再依據新竹市政府中華民國 114 年 2 月 19 日府教體字第 1140037060 號函修正腸病毒停課規定
病 名 |
主 要 症 狀 |
新竹市學生傳染性疾病停課標準 |
腸病毒
(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等) |
幼兒感染後常發生 1.疱疹性咽峽炎 2.手足口病 典型初期症狀為口腔/手掌/腳掌出現疹子/小水泡/潰瘍,並合併發燒/腹瀉/嘔吐,病程為7~10天。 |
患者本人: 新竹市幼兒園及托育機構: 1.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發生腸病毒A71型流行疫情期間:當機構內同一班級在一週內有兩名以上(含兩名)幼童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(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等)時,該班級應停課。 2.無腸病毒A71型流行疫情:機構所在的鄉鎮市區,若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檢出「腸病毒A71型陽性個案」或「年齡滿3個月(含)以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(不含腸病毒D68型)」,當機構內同一班級在一週內有兩名以上(含兩名)幼童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(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等)時,該班級應停課。 3.當機構內發生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通報個案,且個案檢出腸病毒D68型時,該個案就讀之班級應停課。 |
水痘 |
發燒、顫抖、腹痛、 肌肉關節疼痛, 之後皮膚上會出現斑丘疹, 從臉、頭皮往四肢延伸, 疹子會慢慢變成水皰, 最後會留下痂皮。 |
患者本人:
新竹市幼兒園及托育機構: 一周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(含)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水痘感染時,該班級須停課至少5天(含例假日)。 |
流感 |
流感主要症狀通常較感冒突然且強烈,例如疲倦、 全身無力、肌肉痠痛、 發燒、頭痛、流鼻水、 喉嚨痛及咳嗽等, 部分患者伴有腹瀉、 嘔吐等症狀。 |
患者本人:
新竹市幼兒園及托育機構: 一天內同一班出現五分之一以上(含)學生,經醫師診斷為流感者,該班級宜停課5天(含例假日)。 |
☆如幼兒不適或發燒時,會請家長盡速帶回並就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