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政令宣導】114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 - 由國泰人壽承作

06 Aug 2025
【政令宣導】114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 - 由國泰人壽承作

【114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】由國泰人壽承作

   
一、114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由國泰人壽承作。

二、依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」114年7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4327號函,有關114學年度「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」之各學期應繳納及政府補助保險費,說明如下:

 
(一) 114學年度學生及幼兒保險費每人每學年新臺幣(以下同)700元。
      本保險第1、2學期被保險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繳付及政府補助金額如下:


      1. 第1學期每位學生(童)應繳納保費233元、政府補助117元。
      2. 第2學期每位學生(童)應繳納保費233元、政府補助117元。


(二)保險期間自114年8月1日上午0時起至115年7月31日午夜12時止。